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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法院:锦旗+4!迎来2024开门红

来源:南江县人民法院 作者:罗婷、黄丽、刘伟忠 发布时间:2024-02-20 15:26:32

2024年伊始南江法院锦旗连连,赞誉满满“维护裁判权威 彰显公平正义”“公正执法 公道人心”“现代包青天 人民好法官”“不畏辛劳 秉公执法 急申请人之……锦旗上的寥寥数语看似平常背后却承载着荣誉传达了谢意倾注了期盼

1.“拒执”威慑促履行

申请人施某某、张某某与被执行人杨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依法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多次约谈被执行人,被执行人都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执行。执行干警多次搜查财产线索,并从各项反馈的数据中抽丝剥茧、循线追踪,发现被执行人利用新开银行账户大量进账并转移财产,进一步确定被执行人领取了14.7万元保险存款并转移给案外人,以此逃避执行。南江法院对该笔保险进行冻结后,多次通过电话、短信联系被执行人杨某某,并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可能会产生的法律后果,杨某某仍不为所动,态度强硬。南江法院遂以其涉嫌拒执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南江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后,对杨某某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在移送法院审理期间,被执行人杨某某这才意识到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立马筹钱履行了全部执行款。

“感谢南江法院,维护了我们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新年伊始,南江法院就收到了施某某、张某某送来的锦旗。

2.这个快递“不一般”

2020年7月20日,康某与武汉某银行签署《个人消费贷款合同》,同日,康某与湖南某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为康某在武汉某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武汉某银行于合同签订日向康某发放全额贷款8600元。2021年3月18日,康某未按照贷款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担保公司代为偿还。2023年7月6日,担保公司与湖州某合伙企业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其与康某的债权转让给湖州某合伙企业,并向康某发送了债权转让通知。后因康某仍未按约还款,湖州某合伙企业依法向我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接收案件后,按照调解优先、和解解纷、便利当事人的原则,从法理、情理的角度,耐心细致地向双方释法明理,并组织双方沟通协调。最终,康某支付了全部欠款。

从武汉邮递到南江,这面锦旗跨越近千里,是感激,是认可,更是我们继续奔走在司法为民之路上的激励!

3.锦旗点赞好法官

2016年,被告黄某某承建南江县某停车场项目,需购买植草砖、花岗石、路缘石等建筑材料,遂联系到原告郭某某、郭某。双方经协商,签订了《建材产品购销合同》。后原告依约向被告供货后,被告却未支付剩余合同价款,双方引发纠纷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依法判决被告黄某某向原告郭某某、郭某支付货款45万余元。判决后,被告黄某某向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月1日,郭某某、郭某专程从陕西来到南江法院,将印有“现代包青天 人民好法官”的锦旗送到承办法官手中,点赞法官的公平公正、高效审理。

4.高效执行获锦旗

申请人成都某公司与被执行人巴中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的资金账户进行了冻结。执行过程中,本院查询到被执行人除已经冻结的账户外,还另开设有账户,该账户有存款100余万元,随即本院立即采取冻结、划拨措施,并向申请人予以兑现。同时向被执行人发出预罚款决定书,责令被执行人对后续未履行债务予以清偿。后双方就余下未清偿的债务达成和解协议。

申请人成都某公司与被执行人巴中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的资金账户进行了冻结。执行过程中,本院查询到被执行人除已经冻结的账户外,还另开设有账户,该账户有存款100余万元,随即本院立即采取冻结、划拨措施,并向申请人予以兑现。同时向被执行人发出预罚款决定书,责令被执行人对后续未履行债务予以清偿。后双方就余下未清偿的债务达成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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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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