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巴州区司法局曾口司法所 公调对接显成效 化解矛盾暖人心

来源:曾口司法所 作者: 蒋承恩 陈逸鸿 发布时间:2024-02-01 12:42:16

近日,巴州区司法局曾口司法所接到辖区佛龙村罗某求助申请。经了解,罗某丈夫李某为当地肉牛养殖项目建造、装修板房垫资近二十万元,李某多次去项目部讨要工程款均无功而返。年关将至,李某再次到该项目部讨薪未果,回家过程中驾车落水不幸身亡。李某妻子罗某因丈夫死亡且家庭困难,没钱办理丈夫丧葬事宜,故向当地政府申请人民调解。

接到申请后,司法所高度重视,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指导下,联合派出所、村委会成立专项调解小组。先后对罗某家庭情况、肉牛养殖项目进行实地走访了解,研究制定调解方案。

1706762649414366.png

调解过程中,肉牛养殖项目负责人何某推诿扯皮,不愿为该工程款负责,导致当事人罗某及家人情绪激动,调解不得不中断。于是调解小组与双方单独沟通,对罗某及其家属表示理解并一直安抚情绪;对项目负责人何某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三日内结清工程款。

但三日后项目负责人何某并未履行承诺,于是调解小组在当地村委会会议室组织第二次调解。此次调解过程中,副镇长、派出所所长、司法所及村委会工作人员轮番上阵,给项目负责人何某讲述罗某实际家庭困难,阐明支付工程款的法定义务及相关法律条文。在调解小组的不懈努力下,最终,何某承诺一日内将所有欠款结清。次日中午,在村委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何某支付给罗某二十万人民币,此次纠纷成功化解。

近年来,曾口司法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开展“公调对接”工作,充分发挥自身调解优势,真正实现非警务纠纷第一时间有效化解,更好地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让“公调对接”真正发挥作用,促进辖区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杨海燕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