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阳区坚持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着眼于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充分依靠法治和群众智慧,探索创新疑难矛盾纠纷“众口调解法”,已经成为新时代夯实基层治理基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护航经济发展的“金钥匙”。
抓住“四个关键”,众口评议解纷。在调解前,对申请调解的矛盾纠纷相关情况进行走访、调查、核实,引导当事人达成用“众口调”开展调解的意向。律师调前释法,讲透政策法规。调解开始后,当事人就争议事项进行陈述。随后,由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就争议事项涉及法律法规逐一阐释,进行法理分析,把法规政策讲明,并提出初步的纠纷化解建议。乡贤评理靠法,捋清事情原委。由参与调解的“五老”乡贤从法律法规、公序良俗、道德伦理等方面就争议事项的是非曲直进行评述评说,把事情的来龙去脉捋清,把争议事项的原委厘清。亲朋劝和用法,挑明心中恩怨。根据评议情况,当事人亲戚朋友站在自家人好说话的角度,不绕弯子,直接挑明当事人纠结的焦点、内心的赌点,打破各目心甲的“窗户纸”。调解合议依法,司法确认履行。在综合前期核查了解的事实、当事人陈述、法律专家法律意见和现场评议规劝的基础上,调解员进行合议,本着尊重力史、最重事实、依法依理、公平公正的原则提出最终调解建议,促成当事人当场签订调解协议,并引导、帮助司法确认,跟踪协议履行。
巧用“六种方法”,推动矛盾解扣。在“众口调”化解疑难矛盾纠纷过程中,灵活运用六种方法,推动矛盾调和、纠纷化解。一是法规界定法。坚持以法律、政策为准绳,充分运用法律、政策,推进矛盾纠纷调解,让结果经得起法律的检验。二是历史见证法。本着尊重历史,尊重事实,充分依靠群众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实事求是对矛盾纠纷进行调解。三是同案类比法。在调解中,选取类似案例进行宣传、释法,让当事人通过类案对比求得认同,为矛盾纠纷调解达成一致提供参考依据。四是自治约束法。充分发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地方公序良俗等地方“土规定”的作用,通过众口评理劝和,让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实现公众见证、自我修复。五是举证陈述法。引导当事人有话好好说,在心平气和中进行事实陈述,各自列举证据,接受众口评判。六是得理饶人法。在专家调解、众口评议明晰事情是非曲直的基础上,引导当事人以德报怨、适时让步,为达成一致协议奠定基础。
实现“三个转变”,维护稳定有力。通过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群众为依托、道德为约束、公平正义为价值取向,以“调前释法、乡贤评理、亲朋劝和、合议确认”为要诀,实现了依法调解、尊重民意、促进民和。一是实现从“打感情牌”到“善用法治”的转变。通过推行众口调解法,逐步摆脱了以往矛盾纠纷调解主要以理说服、靠情感化的“老办法”,实现了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通过法理结合、以法为主化解矛盾纠纷的转变。二是实现从“简单抹平”到“公平调处”的转变。“众口调解法”的运用,使纠纷调解跳出了过去不注重考量当事各方合法权益,重在当时抹平,以致出现事后反弹的怪圈,形成了现在依据事实、依法公正化解的法治解纷新模式,从而实现了治标向治本转变。三是实现从“事后应急”到“前端预防”的转变。过去,更多的是矛盾纠纷发生后才调解处理,防患于未然的缺失,常常引发简单问题演变为复杂问题,个性问题演变为共性旧题,初访问题演化为重访问题,进而升级为集访、越级访;现在,在矛盾纠纷处于萌芽状态或者初始发生时,就提前研判,掌握不盾纠纷的风向标、主动权,及时调解,定分止争,从而将矛盾调解于无形,实现了从“事后应急”到“前端预防”的转变,达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17年以来,恩阳区以推广众口调解法为抓手,大力推进基层调解组织建设、调解员队伍建设,建立完善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培育“法律明白人”等,夯实以法治手段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工作基础。截至目前,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均达到4名以上、组建调解专家库18个、选评调解专家52人,调解停建遗留、征地拆迁、土地流转等多领域疑难复杂矛盾纠纷2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5%、 调解协议履行率为100%。红色恩阳“枫”景闪亮,有效维护了基层的和谐稳定,为恩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