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有所养、老有所安,是每名群众最真切、最直接的朴素愿望。随着社会逐渐步入老龄化,应当如何更好地满足群众这一愿望?在今年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省人大代表、四川砝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庞红松格外关注居民的养老问题。他建议,提高革命老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一次性提高到每人每月180元以上,让老区群众过上更加安乐幸福的晚年生活。
“提出这一建议,有着充分的政策支撑。国务院、国家相关部委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庞红松介绍,《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指出,支持革命老区在新发展阶段实现振兴发展,让革命老区人民过上更加富裕幸福的生活;《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支持革命老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要抓好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让老区人民逐步过上富裕幸福的生活。“提高革命老区县域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既有政策依据,也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升居民收入水平,让人民生活更加美好。”庞红松说。
提出这一建议,基于庞红松前期开展的细致调查研究。庞红松发现,目前巴中全市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约56万人,月人均基础养老金为137元〔其中:60—65岁133元、66—79岁135元、80岁(含)以上138元〕,仅为我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533元的1/4,远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为何巴中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较低?庞红松认为,这是由于巴中基础养老金基数低、调整幅度小两大因素叠加导致的。“巴中市、县两级地方财力十分薄弱。在2014年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时,根据县域经济发展水平,巴中设定的基础养老金仅为人均55元/月,养老金起步基数就很低。”庞红松介绍,2014年以来,按照国、省统一部署,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共进行了9次调整,由于地方财力无力负担地方分担部分,导致巴中每次调整幅度都非常小。例如,2014年调整了两次,分别增加5元、15元;2018年调整了两次,分别增加18元、7元;2020年按年龄段分别增加5元、7元、10元;2022年两次分别增加5元、5元;2023年两次分别增加13元、5元。
“尽管经过多次调整,但目前巴中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基数仍旧较低,这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平衡,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不匹配。”对此,庞红松建议,充分考虑巴中实际情况,根据人社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参照全省平均水平,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一次性提高到每人每月180元以上。同时,设立专项补助资金,通过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解决调增部分资金缺口,进一步帮助革命老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兜牢民生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