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巴中经开区自规分局牢牢抓住“准入关、评审关、利用关、退还关”四个关口,切实加强临时用地管理,助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严控“准入关”,杜绝蒙混过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严格界定临时用地范围,对符合临时用地条件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组织相关部门、村社现场调查实际,严禁以临时用地项目之名进行其他非农项目建设。
严把“评审关”,杜绝粗放低效。组织用地业主、权属主体、行业专家对临时用地复垦方案进行评审,特别是在用地面积、永久基本农田占用不可避让性以及复垦措施和资金概算等方面进行严格论证,确保复垦方案更具可行性和操作性。未通过评审论证的,一律不予审批临时用地。
严把“利用关”,杜绝批东占西。结合“多巡合一”机制,将临时用地纳入巡查监管,常态开展使用全程跟踪监督,重点跟踪是否按标准、按批准用途使用,对发现临时用地未按批准面积或超出批准范围使用情况,或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等违规使用情况的,及时查处整改,确保临时用地依法使用。
严把“退还关”,杜绝变相占用。建立临时用地台账,实行清单式管理,动态更新,对即将到期用地,向用地业主、所在街道办事处发出提示函,提前告知开展复耕、退还土地等工作;对到期用地,会同所在街道及农业农村部门,现场核验恢复情况,未达到复垦标准的,及时发出整改函,督促限期整改。对丧失恢复主体的,由街道办事处牵头恢复原貌,将以往“重批复”向“重监管”转变。
今年以来,全区通过审批临时用地4宗25.4115亩,涉及占用耕地11.7375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8.46亩),有效保障国道244线、347线、542线巴城过境等项目顺利推进,有效促进全区耕地保护和项目建设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