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梁永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解决在基层。
据了解,事情的起因为罗某驾驶摩托车在梁永大桥与王某驾驶的三轮车发生了碰撞,导致王某夫妇受伤,三轮车损坏。之后,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分歧,遂寻求司法所进行矛盾纠纷调解。接到调解申请后,梁永司法所立刻启动“1+3”联调(调解员+政法人员+政府人员+乡贤人员)多元调解模式,由当事人在司法所提供的调解员名单中自行选择调解员,组成专业调解团队。
调解队伍深入调查了解事故情况后,采取“面对面”调解的方式,充分听取双方意见诉求,经过反复沟通协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调解团队立即起草调解协议书,协议书明确规定了双方权利义务以及赔偿金额等具体事项,双方当事人签署了协议书并当场履行协议。
此次调解成功解决了群众难题,验证了“1+3”多元联调模式的有效性,有利于维护辖区稳定和谐,增强群众法治意识,鼓励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下一步,梁永司法所也将以专业、高效的工作态度继续发挥职能作用,为群众提供更优质、更便捷的调解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