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村规民约为抓手,创新基层治理机制。坚持合法性、广泛性、民主性、操作性、针对性原则,促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指导全县393个村(社区)开展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完善工作,让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成为维护社会秩序的“第一道防线”和基层群众自治的重要手段,在助推乡村振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目前,全县393个村(社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工作已全部完成。
以村务公开为依托 ,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坚持从“规范内容、统一标准、创新形式、固化机制”上下功夫,全面开展村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重点将群众关心村级财政、集体项目、惠农补贴、贫困户帮扶、低保等内容纳入公开范畴,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全面建立“党务、政务、财务、监督会议记录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等村(居)务制度,完善各类台账,着力提升村务公开和为民服务水平。坚持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公开,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完善基层议事协商机制,推进基层议事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激发基层群众自治活力。
以规范村级事务为手段,促进基层治理增效。坚持以规范权力运行为切入点,以提升监督效能为着力点,以保护群众权益为落脚点,构建县、镇、村三级工作体系,聚焦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全面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同”推进的新格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微信微博、抖音短视频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活动,截至目前,印发政策宣传1500余份、制作标语展板500余幅、媒介平台刊载16余次,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按照“坚持人民主体、尊重民意,坚持依法办事、严格准入,坚持转变作风、提质增效,坚持动态管理、进退有序”的基本原则,持续规范村级事务管理,完成镇村(社区)挂牌清理(整合)2100余块,为村级组织减负,为乡村治理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