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严抓麻黄草管控 筑牢禁毒屏障——巴中经开公安开展麻黄草专项检查

来源:巴中经开区公安分局 作者:罗琼 发布时间:2023-12-14 10:18:42


切实加强麻黄草日常监管工作坚决杜绝非法买卖麻黄草等违法犯罪行为近日,巴中经开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深入辖区重点易制毒企业开展麻黄草专项检查。

检查中,民警对审批的麻黄草到货数量对比目前库存量与出入库登记台账进行逐一核对,仔细查看了购销、使用、出入库品种、数量、日期等记录是否一致现场开包查验了麻黄草、麻黄草饮片、蜜麻黄实物和过磅称重进行了现场监督,并进行了详细登记。并向企业相关负责人提出要求麻黄草是麻黄碱类制毒物品的天然植物来源,可以用于提取麻黄碱类制毒物品,作为制造甲基苯丙胺的主要原料。麻黄草收购经营企业要坚决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以对毒品违法犯罪“零容忍”的态度,切实规范生产经营场所、健全购销台账,严格履行报备制度,切实做到麻黄草采购、入库、生产、加工、出库全流程可追溯,严防麻黄草流入非法渠道。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规范了麻黄草安全管理工作,有效杜绝了麻黄草流入非法制毒渠道,为强化麻黄草的监管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1702520394786130.png

1702520408761976.png

 

 


责任编辑:杨海燕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