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南江法院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文书确定义务的何某送拘巴中市看守所,这是全市法院“送拘难”联席会议后,首次异地送拘。
申请人李某某与被执行人何某、黄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何某、黄某某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且长期躲避执行,下落不明,法院将二被执行人拉黑限高后,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11月29日早上9时30分,申请人李某某向南江法院“执行110”警务指挥中心打来电话,称在集州街道革命村找到了被执行人何某,执行干警快速到达举报地点将何某拘传至南江法院。到案后,被执行人何某仍以自己没钱为由,拒不履行义务,南江法院依法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惩戒措施。但因南江县拘留所特殊情况暂无法收拘,经上报协调后,何某最终顺利被送拘巴中市拘留所。
全市法院“送拘难”联席会的召开,进一步解决了司法拘留中的问题和难点,进一步健全了“送拘难”制度机制,特别是异地送拘的有效实现,充分保障了“送拘难”不再难,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