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快了,没想到诉前保全效果这么好!”申请人孙某某拿到钱后称赞道。近日,南江法院通过诉前财产保全,倒逼被申请人陈某某主动现身并当场履行完毕,矛盾纠纷得到了圆满化解。
2019年3月,陈某某在孙某某处购买花岗石灶台,因无钱支付货款2000元,便出具欠条一张。孙某某多次催要均无果,双方甚至为此发生肢体冲突。自2022年起,陈某某玩起“失踪”,孙某某无奈之下,于2023年11月29日来到南江法院。
孙某某在诉讼服务大厅立案窗口了解到诉前财产保全,便立即申请诉前保全,对陈某某银行、微信、支付宝账户内存款限额冻结2000元。南江法院做出诉前财产保全裁定书并实施冻结保全措施后,被申请人陈某某于2023年12月1日现身,主动要求法院调解,表示愿意还款,并积极联系申请人孙某某。在南江县诉前调解中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被申请人当场履行欠款。
从诉前保全到当事人履行义务,仅用三天时间,这是司法为民“加速度”的生动实践,也是南江法院积极探索诉源治理的又一成功案例。下一步,南江法院将始终秉承司法为民理念,活用小额速裁、诉前保全+诉前调解等多种方式,用最快速度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减少当事人诉累,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