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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法院:法官释法巧执行 父母代子缴罚金

来源:南江县人民法院 作者:陈世鹏 发布时间:2023-12-05 13:54:06

近日,南江法院在执行一起刑事罚金案件中,经多方调查,释法说理,最终被执行人父母代子履行缴纳罚金义务,案件顺利执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案情简介:2023年4月5日,唐某在南江县城大堂坝一美容店盗走被害人手机一部,随后再次来到县城下河街,从楼顶进入居民住宅盗窃电笔、自动改刀等工具。2023年4月20日,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南江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唐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判决生效后,唐某锒铛入狱,因一直未履行罚金缴纳义务,该案移送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责令唐某及时履行义务,但唐某表示其名下无任何财产,且正在服刑无力履行。后执行干警另辟蹊径,到被执行人所在村社展开调查,在村委会的协助下联系到了唐某父母,执行干警耐心地对唐某父母释法明理,并告知其缴纳罚金的必要性及拒不缴纳的法律后果。最终唐某父母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工作,随即代唐某缴纳了罚金。

法官说法:按照法律规定被法院判刑并处罚金的刑事案件即使服刑后罚金也需依规缴纳不能“以刑代罚”拒不执行法院关于罚金的判决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责任编辑:杨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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