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老童遇上了一件烦心事,明明自己已按时履行了被执行义务,足额缴纳了11万元的执行义务款,可法院的执行干警却告之自己还未履行义务,老童觉得很委屈,难道这钱还能飞了。
原来,在今年7月,老童之子童某因刑事犯罪需依法向法院缴纳罚金11万元,老童多方努力代子筹齐罚金后,却因为不熟悉手机转账操作流程,遂委托陈某为其转账代缴。陈某使用自己名下银行账户向南江法院对公账户转款11万元,并将转账成功页面发给童某某,童某某随即将11万现金交给陈某,并电话告知法院工作人员已转款。
可是,三个月过去了,南江法院对该笔款项却查无此款。老童有转账证明,法院却未收到罚金?就在大家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细心的财务人员发现了蹊跷。原来陈某的转账证明上显示的收款户名“南江人民法院”,而正确的收款账户名为“南江县人民法院”,因此该款项转账失败并原路退回至陈某个人银行账户。
找到了罚金消失的缘由,新麻烦又来了,陈某联系不上。面对着急的老童,法院干警又通过多方努力,几经周折,终于帮老童联系上陈某,而每日资金往来频繁的陈某这才发现款项被银行退回,并当即归还了该笔资金给老童,老童也终于顺利找到了这笔消失的“罚金”,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近年来,南江法院始终秉持善意司法理念,既严格执法,又注重在执行中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细心化解烦心事,以耐心温暖百姓心。同时法院也提醒大家“转账”≠“入账”,法院在此提醒大家,在给汇款时均需仔细核对户名、账号等关键信息,如信息有误,款项将被银行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