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南江法院诉前联动化解了公山镇渔坝村36户村民因土地征收补偿费用问题引发的纠纷。
因南江县双江路扩建工程需要,县政府对公山镇渔坝村的部分土地进行征收,涉及村民36户189人。征收过程中,本社村民对征地补偿款发放相关事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村社多次组织协商未果,该村遂向南江法院寻求解决办法。考虑到案件涉及群体众多,且当事人都为同村友邻,平时素有来往、关系密切,既要合理化解纠纷,又要达到不破坏乡邻和谐的效果。11月15日,南江法院联合公山镇人民政府、公山镇司法所、渔坝村村委会共同到现场开展调解。
调解之初,当事人的情绪都比较激动,主要是对发放补偿款的比例有较大争议,众说纷纭。有人认为,自家是承包土地,理应多分点;有人认为,以前在“村民自治”的基础上达成过相关协议,理应按照协议分配……
听取多方诉求后,法院干警从法理及情理角度分析利弊,引导大家结合实际情况和乡邻关系,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善良风俗的条件下友好协商。同时从充分尊重“村民自治”的角度出发,提出解决方案,并结合《民法典》《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向大家一一解惑,让其明白“打官司”不是解决问题的最终目的,妥善化解纠纷,维持良好的乡邻关系才是最优解。
经过四个多小时的调解,大家的情绪逐渐平复,互相对立的情绪逐渐缓和,最终在平等、自愿、互让互谅的基础上,各户纷纷举手表态同意调解协议,集体矛盾得到顺利化解。
下一步,南江法院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诉源治理中的参与、推动和保障作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推动从源头实现诉源减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