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水上交通领域督促有船乡镇政府和企业加强节假日期间渡口渡船的现场管理,严格执行“签单发航”“六不发航”等制度,严厉打击超载、冒险航行、非客渡船载客等违法行为。持续深入开展“救生衣”行动,将救生衣配备、穿戴“双百”落实到位,保障水上运输生产安全。
二是道路运输领域督促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相关制度规定,加大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加强营运车辆的维护保养,落实好阴雨、大雾天气及湿滑路面条件下行车安全措施,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六严禁”和旅游包车管理、夜间班车运行安全管理规定,充分利用GPS和车载3G视频加强营运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监控,严防车辆超速、超载和疲劳驾驶。同时,扎实抓好驾校、维修市场的监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制度规定,杜绝生产事故发生。
三是公路管理领域加强对国、省干线公路的养护和管理,规范设置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强化公路桥梁、隧道、涵洞、高边坡、高挡墙和高路堤等地质灾害易发路段的巡查,及时发现和清除公路路障。做好公路环境整治,对沿线路面、路肩、边坡、水沟的白色垃圾、小型坍方及落石进行清理,疏通排水系统。同时,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公路超限治理,维护好路产路权,保障国省干线公路安全畅通。
四是施工建设领域督促参建施工单位严格施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严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施工机械安全性能等情况的检查,严格施工现场用电安全、个人防护、高空作业和水上施工作业等环节的安全风险管控。组织作业人员全面了解本项目危险场所、防范措施、基本安全操作规程,根据施工特点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严防因管控不到位发生亡人事故。
五是城市客运领域加大对城市公交、出租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实操技能培训,认真做好营运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加强上路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严防发生恐怖事件和行车安全事故。(郭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