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建引领,筑牢基层治理基石。细化基层党建“书记项目”工作,深度融合“党旗红+司法蓝”,打造“党建+人民调解”品牌,组建2支党员巡回调解先锋队,切实为群众纾困解忧。
“减”少隐患底数,优化基层治理环境。紧盯重点行业领域、特殊人群开展隐患排查,做好“民转刑”防范化解工作,严格落实排查研判、跟踪回访、联防联控等措施,确保风险发现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乘”聚服务力量,激发基层治理活力。着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建设,全面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服务体系。紧扣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创新推广“1+3+N”三治融合治理模式,建成2个全国级、3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除”去陈风陋俗,树好基层治理风貌。深入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组织宣讲团、志愿者、“法律明白人”及人民调解员开展“法律七进”“纪法宣讲直通车”等活动,引导群众学习法律法规,涵养社会文明新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