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三到位”,强化“内生动力”。人员配备到位。建立一支“专编+辅助+法律服务”的行业队伍,人员力量、层次、专业有保障。硬件配置到位。按规范化要求,从办公阵地、设备配置、网络连接等方面实现了规范化、多样化和畅通化。考评机制到位。提前编制年度目标任务,季度督促有效跟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服务“四增强”,凝集“外部活力”。在发挥自身职能作用的基础上,积极向外拓展发散,以增强人民调解对外联动、法治服务营商环境、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领域、重点群体普法教方面为抓手,用主责主业“一根主动脉”连通外部职能“无数毛细血管”。
职能“五提升”,汇聚“司法行政合力”。提升人民调解职能作用。更新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员培训、有效排查化解,“枫桥式乡村”逐渐呈现。提升基层普法治理能力。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一月一主题”普法活动落地落实,“大普法”工作格局逐渐形成。提升特殊人群管控标准。严格按照《社区矫正法》要求,落实管理制度。坚持从“心”矫正,因人施教、宽严相济。提升法律顾问履职能力。工作站增设法律顾问窗口,为顾问履行职责、服务群众提供了重要渠道。提升基层法治建设步伐。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与应诉等工作中主动作为,有效助推法治平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