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巴州区三江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自强”教育

来源:巴州区司法局 作者:三江司法所 发布时间:2020-12-16 19:45:03

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巴州区司法局三江司法所强化爱国政治教育,以自强为核心,培育社区矫正对象自强自立、为人正直、待人宽容,引导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意识。

一是在集中学习教育前,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唱国歌兵宣誓,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爱国热情。二是以为内容,以《社区矫正法》的颁布实施和12月4日宪法日活动为契机,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一场以宪法和《社区矫正法》为内容的知识比赛,让社区矫正对象学习法律、遵纪守法,筑牢法律底线。三是司法所工作人员以“自强”为主题教唱《阳光总在风雨后》,鼓励其在跌倒失败的地方站起来,要自强不息勇敢抬头前进,守护心中最亮的灯塔,早日适应回归社会。

本次活动丰富了社区矫正对象的精神生活,鼓舞了他们重新做人、奋勇争先的斗志,更有利于维护社区的持续稳定,同时还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和民族自豪感,从而激发正能量,促进矫正。


责任编辑:杨海燕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