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巴中市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专题培训会。市工商联党组书记、市委统战部副部长杨述兰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邀请巴州区司法局基层管理股股长罗俊授课。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统战部、市司法局、市工商联等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巴中市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调解员,各区县工商联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各直属商会会长或秘书长共计60余人参加培训会。
会上,罗俊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调委会的性质、设立主体、委员产生和任期、成员等作了深入讲解,通过典型案例详学习,大家深入了解了人民调解概念、内涵和实质。
杨述兰强调,一要建全机制。调委会要规范管理、建章立制,要建立健全定期会商沟通机制、重点案件协调沟通机制,要指导区县工商联、直属商会组建调委会或调解工作站,配齐工作队伍。二要强化学习。调委会要把个人学习、集中学习与走出去学习相结合,定期开展一系列学习培训活动,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着力培养一支懂法律、懂政策的调解员队伍。三要依法履责。调解员要强化责任担当,严守工作纪律,积极依法履职,自觉做亲清政商关系的践行者、参与者、维护者,为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