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创新“3长+1室” (即:“河长+警长+检察长+法官工作室”)工作机制,落地落实河长湖长制,坚定不移打好碧水保卫战,全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幸福河库。
明确“三长+一室”人员。为形成河长湖长制长效机制,联合打击和惩处砂石资源违采、河道违法侵占、污水乱排直排、垃圾弃土乱倒等涉河涉库违法违规行为,有效治理涉河涉库乱象,由市总河长办牵头,各级河长(河段长)、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负责明确市级河道、区县河段及乡级支流对应的警长、检察官和法官,负责涉河涉库案件查处。截止目前,全市明确各级河长3574名,河道警长179名、检察官84名,成立市县河长办法官工作室7个。
建立“三长+一室”制度。为切实让警长、检察官和法官当好河长“左膀右臂”,建立“三长+一室”联席会议、案件查处快速联动等制度5个;建立健全河库管理保护配套规章制度,公安、监察、法院及时出台《巴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案件查处办法》《巴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关于协同推进巴河水资源保护的实施意见》等规章制度9个;完善司法衔接机制,开通涉河案件办理司法检察绿色通道,将水污染案件纳入公益诉讼,着力解决破坏水生态、水环境违法案件中两法衔接、案件移送方面突出问题。
实施“三长+一室”治理。灵活运用 “3长+1室”工作机制,以“零容忍”态度,开展涉河涉库违法违规案件查处。自机制建立以来,累计开展“守护渠江”、河湖违法陈年积案“清零”等联合行动10次,对南江河、巴河、通江河等20条河流开展联合巡查115次,联合水利、住建、交通等部门开展河库专项执法4次,发现问题并取样监测64次,限期督促整改企业8家次,收集涉河违法线索151件,立案76件,发出检察建议49件,审查移送起诉该类刑事案件18件35人,成功调处涉水矛盾纠纷 22起。其中通江县检察院提起的诚镇人民政府不履行河道水质污染防治法定职责案件,是全国非试点地区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促成县政府投入2.5亿元规划建设28个热裂解垃圾处理场,被评选为“全省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件”,取得了显著的震慑效果,确保市域内河流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保持在Ⅲ类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进一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