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巴州区司法局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决策部署,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认真履行法治宣传、线索排查、特殊人群管控以及指导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等职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深化职能特点,创新开展特色工作。巴州区司法局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特点,在全局开展了“法治宣传、线索摸排、调查走访”扫黑除恶三大行动全覆盖活动。法治宣传全覆盖。与“七五”普法宣传紧密结合、与“法律七进”紧密结合、与“互联网+”紧密结合,创新宣传方式,在传统的发放资料、搭台宣传的基础上,开展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手段,建立各乡镇(街道)普法微信群,大力宣传扫黑除恶法律知识和工作成果,各司法所每月开展大型集中宣传不少于1次。三年来,印发了扫黑除恶宣传折页70000份,已开展法治宣传活动650余场次,发放了65000余份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5300余人次,充分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线索摸排全覆盖。依托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聚焦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的“10+3”重点领域,调动人民调解员、志愿者、网格员等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定期开展矛盾纠纷和黑恶线索大排查,对各类矛盾纠纷中有无黑恶势力参与、有无发生暴力行为等进行深度摸排。三年来,全区调解矛盾纠纷15618件,调解成功15589件,成功率达99%,进一步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调查走访全覆盖。深入开展涉黑涉恶类、“10+3”重点领域内犯罪的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的调查走访工作,对重点人员从严落实管理分级处遇。加大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走访力度,切实做到每季度一次社区矫正对象走访全覆盖,深挖彻查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是否有隐瞒的罪行与恶行。三年来,共开展网上巡查75次、2000余人次,实地走访50余次。
立足职能职责,持续做好本职工作。强化特殊人群管控。切实加强和改进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两类人员的教育和监管工作。对调查评估的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被告),严格依法把关,对社会危害较大的一律不接收;通过司法所工作人员、民警、网格员、志愿者、村社干部和亲属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全面管控、教育,将监督管理和教育转化有机结合,预防其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严防矫正对象脱管失控;做好刑释解矫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切实解决帮教对象在就业、入学、社会保障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他们顺利地融入社会。强化律师代理辩护指导。严格落实律师辩护代理涉黑涉恶案件四项制度。进一步完善接案管理制度,律师在接受代理涉黑涉恶案件前要按接案管理制度严格审查;进一步完善涉黑涉恶案件报告备案制度,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代理涉黑涉恶案件必须向区司法局报告备案;进一步完善涉黑涉恶案件集体研究制度,律师事务所对律师代理的涉黑涉恶案件要集体研究,做好政策把握与引导,集体决策案件处理方案和辩护意见;进一步完善涉黑涉恶案件旁听指导制度,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对律师办案进行全程监督指导,组织律师参与涉黑涉恶案件旁听,提高律师辩护代理质量。三年来,区法律援助中心对未请律师代理的涉黑涉恶类刑事被告人150余人提供了法律援助,切实履行代理、辩护等职责,确保每一起涉黑涉恶类案件得到公正处理。
总结工作经验,完善工作机制。完善“法治宣传、线索摸排、调查走访”三大行动全覆盖活动机制,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常态化、长效化,为广大群众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不断提升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完善特殊人群管控“三大机制”,以执法协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以矫正教育机制促进顺利回归;以困难帮扶机制化解社会矛盾。对社区矫正对象既严格监管,又真情帮扶,帮助社区矫正对象积极改造,顺利回归。完善律师辩护代理涉黑涉恶案件制度,强化律师队伍日常管理、正面引导,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代理行为,推动律师依法、依规、高质量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