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一是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处、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制定河长制工作方案,完善观音河管理保护“四张清单”,建立常态化河长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河长制工作落地落实。三是在观音河河道显要位置竖立“河段长公示牌”2块,公开各类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河段长“管、治、保”职责履行到位。
严抓检查巡查,确保长效治理。一是每月至少一次对观音河段进行巡查,并持续开展“四乱”清理整治,及时编制巡河台账、问题台账并定期报送,今年以来,协助县级河段长参加巡河12次。二是督导镇、村两级全面开展日常巡河、问题督办、专项整治,坚持边查边改、边改边查,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通过常态化的巡查治理,目前,该河道范围内无乱堆、乱采、乱占、乱建现象,水环境保持良好。
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一是运用会前学法、会议培训等方式,向干部职工宣传《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二是充分利用QQ、微信普法群、“平昌普法”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网络平台,结合“法律七进”、“一月一主题”等法治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引导广大群众主动参与河湖管理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