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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司法局:“四个一”推进民商事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来源:南江县司法局 作者:胡玲 发布时间:2020-12-09 22:35:08

                      

为探索建立商事调解工作机制,完善矛盾多元纠纷化解机制,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南江县成立“南江县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围绕“减少诉讼、降低成本、方便群众、提高效率”的原则进行民商事调解工作,为辖区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一、构建一类调解平台。按照《人民调解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定程序成立“南江县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健全完善以县商会调委会为中心、乡镇(街道)调委会为重点、村(社区)调委会为基础的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体系,搭建受理群众诉求平台。同时,由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企业负责人、律师等34名调解员组建结构合理、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队伍,确保调解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健全一套工作机制。坚持平等自愿、调防结合、合法合理的原则,建立健全社情民意分析研判、重大纠纷集体讨论、疑难纠纷交流报告、矛盾调处跟踪反馈等制度。明确工作对接流程,明确调解员行为规范、工作职责、日常管理、考核奖惩、案件补贴申报流程等管理规定,规范队伍管理,推进队伍高效运行。

三、畅通一条调解渠道。建立纠纷沟通、排查、调解“三项机制”,助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出现矛盾纠纷,第一时间选派调解员到场,及时掌握矛盾纠纷的动态,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结合重点时期针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排查活动,对于发现的隐患主动与企业进行交流,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引导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对复杂疑难纠纷由商会调解员出面与员工沟通,引导当事人通过协调解决纠纷,并指导当事人书写调解申请书,并出具《委托调解函》,将案件移送调委会,按调解规范流程及时合理合法调处。

四、推进一种多元衔接。努力构建由县工商联、司法局牵头,人民法院、检察院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各商会调委会和相关律师事务所共同参与的联动研讨机制,实现调解资源共建共享,推动复杂疑难矛盾纠纷联合化解。不断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在县法院非诉讼分中心开辟商事调解“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办理,减少当事人讼累,节约司法资源,提升纠纷解决效率。

今年以来,南江县商会调解组织共参与调解各类案件近500件,涉及生产经营类纠纷56件。根据复工复产相关要求,组织开展进企业、进园区排查活动,及时化解复工复产矛盾纠纷。


责任编辑:杨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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