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江法院不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严把证据法律关,严防冤假错案,今年因证据不足对5名被告人的指控罪名依法不予支持。
严守疑罪从无原则,破除有罪推定藩篱。坚决摒弃“重打击、轻保护”、有罪推定等陈旧观念,牢固树立依法惩罚犯罪和依法保障人权并重的司法理念,全年召开庭前会议21次,非法证据排除5件,证人、鉴定人员、侦查人员出庭作证4件7人,指定辩护案件58件76人,简易、速裁案件当庭宣判率达100%,“四个在法庭”格局基本形成,克服“先入为主”思想,降低错判风险。
严守证据裁判底线,破除证据审查障碍。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要求,坚决摒弃“重口供、轻物证”观念,严格以确凿充足的证据和完整的证据链说话,关键定罪证据不足的,依法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判决。在审理李某某涉嫌猥亵儿童罪、张某某等人涉嫌组织卖淫罪等案件中,公诉机关所举证据不足、事实存疑,依法对指控罪名不予支持。
严守类案同判准则,破除传统裁判壁垒。既坚持法官在办案中的主导性、基础性作用,又避免“审理者不同,裁判不同”倾向,全年召开专业法官会议81次,研究案件240件,逐步统一法律适用、裁判尺度;细化类案检索机制,分区域类案检索100余次,对四类案件及分歧较大的案件强制类案检索50余次,逐步推进刑事案例库建设,迄今共收录参考案例340余件,有效促进类案同判,规避冲突性裁判,逐步构建起科学裁判机制,提升裁判效率与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