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通江县公安局:多措并举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

来源:通江县公安局 作者:项行通 发布时间:2020-11-26 19:59:45

 

 联动协作强化打击。制定《森林火案行刑衔接制度》《部门火情信息共享、同步上案制度》《森林火案破案责任制度》,互联互享110、12119森林火灾警情,优化警情处置流程,实现各单位接警到指挥中心分流“1分钟”责任,派出所接令到处置“10”分钟责任,整合公安、林业等部门执法力量,组建火案专班,同步进行灭火救援与案件办理,年内5件森林火灾案件均实现当日破获。

 压实责任抓好防控。落实全县重点火险区、重点火险人员三重监管责任(即乡镇人民政府主责监管、公安派出所重点监管,村社干部、生态护林员具体监管),发动帮扶干部进村入户宣传森林防火知识,提高群众合理用火、应急灭火、检举放火的意识。

 创新机制生态修复。与县法院、检察院、司法局、林业局等部门多次联席会商,联合发布《关于在办理刑事案件中适用“补植复绿”的办法》《关于通江县办理破坏自然资源类案件联席会议纪要》,完善受损自然资源价值评估、公益补偿、恢复验收机制,将“积极恢复、补偿自然资源损失”纳入刑事诉讼时的酌情适用情节,确保火灾、砍伐毁坏的森林资源第一时间得到补种树木、生态修复。截至目前,全县判决破坏森林资源案件26件,判处缴纳“恢复生态所需资金”10万余元,督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补植树木9.7万余株,复绿面积近500亩。


责任编辑:杨海燕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