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动协作强化打击。制定《森林火案行刑衔接制度》《部门火情信息共享、同步上案制度》《森林火案破案责任制度》,互联互享110、12119森林火灾警情,优化警情处置流程,实现各单位接警到指挥中心分流“1分钟”责任,派出所接令到处置“10”分钟责任,整合公安、林业等部门执法力量,组建火案专班,同步进行灭火救援与案件办理,年内5件森林火灾案件均实现当日破获。
压实责任抓好防控。落实全县重点火险区、重点火险人员三重监管责任(即乡镇人民政府主责监管、公安派出所重点监管,村社干部、生态护林员具体监管),发动帮扶干部进村入户宣传森林防火知识,提高群众合理用火、应急灭火、检举放火的意识。
创新机制生态修复。与县法院、检察院、司法局、林业局等部门多次联席会商,联合发布《关于在办理刑事案件中适用“补植复绿”的办法》《关于通江县办理破坏自然资源类案件联席会议纪要》,完善受损自然资源价值评估、公益补偿、恢复验收机制,将“积极恢复、补偿自然资源损失”纳入刑事诉讼时的酌情适用情节,确保火灾、砍伐毁坏的森林资源第一时间得到补种树木、生态修复。截至目前,全县判决破坏森林资源案件26件,判处缴纳“恢复生态所需资金”10万余元,督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补植树木9.7万余株,复绿面积近500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