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确代训主体。将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中小微企业,已享受社会保险费稳岗返还的困难企业,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生活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扶贫车间纳入实施以工代训主体范围。(2)明确代训对象。除中小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明确代训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外,其余各类主体代训对象均为生产一线在职职工。(3)明确补贴标准。严格按省上规定的每人每月2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不足1个月的按代训天数发放的标准执行。(4)明确申报流程。坚持更方便、更快捷的申报原则,明确符合条件的各类代训主体只需向属地就业服务管理部门申请备案后,即可组织实施,补贴实行每月申报,每月兑现。截至目前,全市共有60余家符合条件的各类主体申报以工代训,涉及职工358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