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这个现场调解,我还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呢……”不久前,东城司法所通过现场调解,成功调处一起劳务纠纷。
2020年7月,温某在彭某分包的巴中市某中学建设工程做工时不慎从三楼摔伤,与彭某就赔偿事宜发生纠纷,后到东城司法所咨询,经指派由东城街道调委会进行调解。
征得双方同意后,调解员提前通知辖区居民,于2020年11月5日开展现场调解。通过前期走访,调解员了解到,彭某作为承包方未按要求设置防护栏,存在重大过失,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调解员建议彭某赔偿175067.37元,最终双方放下成见,签署协议。
调解结束后,司法所工作人员主动释法,向周围群众宣讲了此案中过错认定、责任划分、赔偿数额计算背后的法理依据,并选取了此前调解的几件劳务纠纷进行了讲解,以案释法,强化认识。
现场调解在化解纠纷同时,也向群众释清了法理,取得了“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通过回访,了解到协议已经履行,做到了调结事了,避免了矛盾纠纷的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