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平稳运行,兜牢财政“三保”底线。加强和改进财政预算管理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强化对预算单位预算执行的督促指导,加快资金分配下达和拨付效率,提高预算管理的精准度和有效性。重点抓好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的预算执行管理,加强直达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全程监控,确保资金第一时间直接惠企利民,充分发挥直达资金对做好“六稳”工作和落实“六保”任务效益,切实增强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的重要作用。
加快预算执行,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督促各预算单位加快支出进度,提升部门预算特别是三保”预算的执行率。从严控制预算追加,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2020年全县在落实一般性支出压减10%的基础上,尽可能加大压减比例,节省下来的资金优先安排用于落实“三保”支出、脱贫攻坚和县级重点领域。硬化支出预算执行约束,严格落实《预算法实施条例》,加强对支出政策的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充分考虑当年财力和长远影响,凡是评估认定不具备实施条件、存在财政风险隐患的政策,一律不得出台实施;凡是脱离实际、没有落实资金来源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凡商业性、市场化举办的各类活动、节庆等一律严禁使用财政资金。
积极盘活存量,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积极盘活存量资金。严格落实存量资金定期清理制度,加大县、镇两级财政及各预算单位结余结转资金的清理处置力度,对符合收缴的存量资金及时统一收回县级总预算统筹安排,用于归还往来借款和新增民生支出。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推动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积极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科学合理设定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提前预防和及时纠正偏差,防止财政资金损失浪费。
加强政府债务管控,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严禁在法定限额外违法违规举债,严禁通过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严禁通过异化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变相举债。严禁将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用于经常性支出或建设明令禁止的楼堂馆所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