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巴州区“三微”打造“互联网+普法”新阵地

来源:巴州区依法治区法宣股 作者:刘婵娟 发布时间:2020-11-20 12:17:27


“微信”联动。建立“巴州区微信普法工作群”、乡镇(街道)微信普法群300余个,累计推送法律知识2000余条;与邮政公司合作,微信窗口植入法治公益广告5期,累计点击量达6000余人次,阅读量达40余万人次。

“微视”普法。制作法治微视频,通过“以案说法”为群众送上法治大餐,累计推出“小刘微普法”微视频共5期,拍摄“粉红蜜月”“路”“法律援助”等法治微电影7部,制作“以民为本,循法而治”民法典公益广告1则。

“微媒”宣传。组建自媒体普法集群,推送“以案释法”、“法条链接”信息1300余条;开设普法和法律服务专栏,结合“一月一主题”和部门(单位)职能职责定期转载或发布普法资讯或信息1300余条。

 


责任编辑:杨海燕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