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满意度“十大专项活动”,平昌县司法局“三举措”切实助推社会评价工作再上新台阶。
强部署,定期研判。结合司法行政职责职能,制定《2020年提升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满意度“十大专项活动”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定期召开会议安排部署。
强落实,重力推进。结合脱贫攻坚和“大走访”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访民意、解民难。利用赶集日、宣传手册、宣传栏等媒介,各司法所大力宣讲司法行政职责职能,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努力提升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认可度。
强监督,力保实效。定期对社会评价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采取电话访问、实地查看等方式,重点对社会评价应知应会、社会评价宣传情况、服务质效等方面进行督查,力保社会评价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