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方式“巧借智”。法官在办理家事纠纷时不再简单地依据法律规定审理案件,而是将家风家训、村规民约、公序良俗与法律规定有机结合,体现“法”“情”“理”的高度融合。
审判资源“巧借力”。针对不同的案件,通过委托调解、邀请调解等方式,有效纳入团委、妇联、社会贤达等解纷资源,构建“办案法官+”的家事审判模式;与民政部门共同建立反家暴庇护中心6个,为受到家庭暴力的妇女、儿童提供暂时居住场所。
以案说法“巧借势”。坚持以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全年利用农村当场天公开审理赡养、抚养、扶养等涉及到公序良俗的案件200余件,并选取典型案例制作电视法治节目15期,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全年办理家事案件1200余件,调解率达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