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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切实做好涉水项目森林资源保护工作

来源:巴中市水利局 作者:马从国 发布时间:2020-11-12 22:08:05

严格林地使用报批。在涉水项目储备、争取和实施中,严格按照《森林法》等规定,提前对建设项目长期使用林地、临时占用林地等行为报相关林业主管部门审批,按照审批结果使用、占用林地,足额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突出森林资源保护。按照林地占用审批要求,占用结束后采取新植、补植等措施,及时恢复植被,主动自查纠正违规使用、占用森林资源行为,限期改正。

    压实资源保护责任。采取实地动态巡查监管、提醒约谈问责等措施,切实压实项目业主森林资源保护主体责任,增强森林资源保护意识。


责任编辑:杨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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