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事关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和小水电自身可持续发展,近日,从市水利局获悉,巴中市在全省率先完成85座小水电清理整改任务。
早在2018年,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意见》,要求全面核查评估小水电项目,按照退出、整改、保留三类意见开展清理整改工作,省级实施方案报四部委备案,2020年底前完成清理整改工作。
据悉,本市共有电站85座,其中巴州区2座、恩阳区6座、南江县58座、通江县8座、平昌县11座,装机总容量18.8340万千瓦,涉及整改类和保留类小水电装机容量17.1665万千瓦。按照清理整改分类结果,保留类电站22座,占比25.89%;整改类电站36座,占比42.35%;立即退出类27座,占31.76%。
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整改是本次整改工作的主要内容,按照省级有关文件要求,全市共有50座电站纳入下泄生态流量整改范围,目前已全面完成生态下泄流量设施的改造和省级销号工作。同时,为了便于监管,50座电站均安装了在线视频监控设施(其中对位于重要河段的7座电站还安装了在线流量测定设备),均已将电站生态下泄流量数据和图像接入巴中市水电站生态流量动态监管系统。
目前,本市85座水电站资料填报、综合评估、一站一策、整改进度、退出进度等五项指标完成率均达到100%,这比全省部署要求的2020年底完成这一工作提前了2个多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