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依标配备教职工。及时补充公办园教职工,严禁“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代课教师行为。公办园教职工需求量大,编制紧缺,可采取“两自一包”(自主管理、自主招聘教师、经费包干)或政府购买服务、招聘劳动合同制教职工等方式解决教职工不足的问题。民办园依据办园规模按照配备标准配足配齐教职工。各类幼儿园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配备卫生保健人员。
依法保障教师待遇。认真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统筹工资收入政策、经费支出渠道,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按照政府购买服务规定,可将公办园中聘请的保育员、安保、厨师等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所需资金由财政统筹安排。民办园要参照当地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相应教师的工资收入。各级各类幼儿园依法依规足额足项缴纳教职工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统筹纳入评优评先、表彰奖励、职称评聘范畴。
严格教师队伍管理。认真落实教师资格准入与定期注册制度,严格执行幼儿园园长、教师专业标准,坚持公开招聘制度,切实把好幼儿园园长、教师入口关。非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到幼儿园从教须经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强化师德师风建设,通过加强师德教育、完善考评制度、加大监察监督、建立信用记录、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等措施,提高教师职业素养。对违反职业行为规范、影响恶劣的实行“一票否决”,终身不得从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