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经费保障。主动与政法、纪检、公安等部门沟通,了解全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需求,积极筹措经费,夯实工作基础。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累计安排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1813.4万元。同时不断加快费用支出进度,防止资金沉淀闲置。
强化资金监管。管好用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加大财政执法监督力度,杜绝挤占挪用、损失浪费财政资金等行为,全面加强对政府采购、政府财政性资金工程项目、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等项目的资金监管,及时对存在采取非法手段串标、包揽项目等涉黑涉恶现象的项目依法停止财政资金拨付,对已经拨付的依法予以冻结或缴回国库。
抓好队伍建设。强化政策学习传达,及时传达学习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文件精神,要求职工了解掌握我区扫黑除恶“六清”行动取得的成效和下步工作重点。同时,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开展自查,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举报,引导干部职工遵纪守法并带动亲朋好友远离涉黑涉恶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