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平昌县生态环境局召开警示教育通报会

来源:平昌县生态环境局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11-07 20:35:22

  为深入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根据县纪委监委相关要求,近日,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了警示教育通报会,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违纪案件情况和违规收取专家评审费情况,并从三个方面进行了深入剖析,一是违规收送红包礼金,有价证券、土特产品、专家费、评审费,伤民心、毁形象;二是违规收送红包礼金,有价证券、土特产品、专家费、评审费,自陷泥潭、自毁前程;三是违规收送红包礼金,有价证券、土特产品、专家费、评审费,警钟长鸣,常鸣警钟。

  会议要求:一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自觉遵守廉政各项纪律。二要从以上案例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决不越“底线”、不踩“红线”、不闯“雷区”、守住“防线”。三要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做到讲政治、守规矩、知敬畏,不得利用自己的职务影响插手干预工程项目,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责任编辑:杨海燕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