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南江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疫情期间因口罩买卖引起的纠纷。
2020年2月,是新冠疫情防控最艰难的阶段,口罩等医疗物资也是最紧缺的时候。原告罗某与被告高某通过微信医疗群认识,再了解到高某处有口罩资源,遂与高某在微信聊天中达成购买巴拿马进口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7万只,每只2.6元,共计货款18.2万元,付款后即发货的协议。协议达成后,罗某当日就将18.2万元货款汇入高某银行账户内。高某提供口罩1万只后因货源中断,无法供货。随后双方商定返还剩余货款15.6万元。高某在退款2万元后剩余款项至今未退还。罗某遂诉讼至南江法院。
该案受理后,案件承办人多次通过电话联系、短信通知、当地村委会协助联系、运营商协助调查联系方式等方式,均无法与高某取得联系,案件送达一度陷入困境。之后,通过类案检索得知,高某与其妻子赵某此前因为民间借贷被起诉,该案均是其妻赵某签收法律文书,案件承办人遂与赵某取得了联系,通过法官释明,本案成功向高某送达了开庭传票等通知。10月21日,承办法官通过开庭审理依法判决被告高某在判决被告人高某在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罗某货款13.6万元及占用期间的资金利息。
南江法院通过妥善审理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本案虽然并未涉及口罩款诈骗,但承办法官在此仍要提醒大家,购买口罩等防疫用品不要轻信朋友圈、个人微信等非正规渠道,谨防上当受骗,在自己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应当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