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建立完善全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实现全覆盖。围绕脱贫攻坚各重要阶段及重点项目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加强对脱贫攻坚领域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流转、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多发疑难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三年来,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化解脱贫攻坚领域矛盾纠纷769件。
(二)建立“访调对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信访与人民调解有机衔接机制,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定期召开“访调对接”工作会议,做到情况互通、信息共享、工作同做、结果同悉。《意见》实施以来,全区累计调处脱贫攻坚领域涉访矛盾纠纷236件。
(三)建立法律顾问与人民调解联动机制。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由乡镇(街道)、村(社区)法律顾问担任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员或兼职人民调解员,免费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参与疑难矛盾纠纷化解,有效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法治化、专业化水平。三年来,全区法律顾问共参与调解纠纷468件,解答法律咨询4824人次。
(四)建立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工作机制。2018年3月,出台《巴州区人民调解个案补贴管理办法》,明确“个案补贴”范围和补贴标准,根据矛盾纠纷的难易程度、社会影响大小及调解规范化程度,分类给予补贴。全区累计申报人民调解“个案补贴”案件2467件,发放“个案补贴”资金16万元,调动了人民调解员积极性,增强了人民调解工作活力,推动了人民调解工作发展。
(五)建立人民调解业务培训机制。针对全区矛盾纠纷实际,邀请全省“调解能手”、全国“模范司法所长”、资深律师等开展人民调解业务培训,并组织人民调解员参加“人民调解大讲堂”视频培训。同时印制发放“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等普法书籍,提升村(社区)人民调解员法律素质。近三年来,全区共开展人民调解员集中培训151次,累计培训5764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