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0月15日,巴中市完成85座水电站清理整改任务,资料填报、综合评估、一站一策、整改进度等四项指标完成率均达到100%,比省定2020年底完成的时间节点提前75天。
强化组织保障,压实整改责任。市委书记、市总河长高位推动,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会研究部署,对区县委书记的月度重点工作点评会上调度3次。成立由水利、发改、生态环境、财政等7个部门负责人参与的联合工作组,多次召开联合工作组会议,研究解决清理整改中的具体问题。市级相关部门先后印发巴中市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实施方案、综合评估指导意见、“一站一策”方案编制指导意见,指导水电站清理整改工作。压实市、区县及业主责任,建立市牵头、区县揽总、业主主体主责的责任机制,在市、区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市级牵头部门责任领导、县区政府及牵头部门责任领导、整改业主主要负责人“三个责任人”及职责。
细化整改措施,做好服务保障。市级相关部门累计召开20余次行业专题会议,为各地提供清理整改工作政策解读和现场答疑。市水利局汇编《巴中市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手册》,梳理相关政策文件、总结各地经验、解答共性问题,供各地借鉴参考。市级相关部门多次派出督导组到各区县实地指导清理整改工作,帮助地方解决具体困难。各区县责任单位明确专人专班,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多次给水电站业主宣讲政策,手续审批责任单位坚持问题导向,实行“马上办、一次办”,高效快捷地帮助水电站业主完善整改手续。
逗硬监督考核,推动落实落地。市河长办将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纳入河长制工作内容,列入区县2020年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和区县总河长年度考核内容。市目标绩效办将清理整改列为环境治理五大“攻坚战”之一,纳入年度督查计划,开展督查4次。市河长采取书面提示或进度通报方式,对各水电站任务完成情况“每月一通报”,先后向市级牵头部门“一把手”发出督办函12期,向区县发出通报9期,确保了任务完成时间提前7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