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巴州区完成相对集中行使行政权力改革工作。
一是实行跨领域综合执法,真正实现“一个拳头聚合力”。将若干法律、法规规定的与城市管理领域相关的行政处罚权集中到一个行政机关,不但有效地避免了制度层面存在的职责交叉弊病,而且解决了联合执法行为主体缺失、程序失范、责任不明的法律障碍。
二是建立健全基层执法体系,实现“执法力量广覆盖”。按照“人往基层走,劲往基层使,事在基层办”的工作思路,按照“双重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将部分管理权限下移至基层,有效扩大了基层执法力量配置,增强了基层的统筹协调能力,实现了执法力量在基层镇街的全覆盖,真正做到执法力量“一竿子插到底”。
三是完善衔接机制,实现“案件办理高效率”。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改革要求,充分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移交违法违规行为,最大限度压缩办案时间,努力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