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道路运输安全。抓实长途客运、农村客运、旅游包车和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强化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严厉打击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非法载客等非法违法行为。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七不出站”规定,重点把好驾驶员教育培训关、上岗审查关、车辆技术状况关、乘客行包检查关、客车安全例检关和出站检查关。加强对主城区公交、出租运营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相关制度规定和反恐防爆措施,加强重点部位的动态巡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障生产安全。
二是强化水上交通安全。重点加强客渡船舶和旅游船舶的安全监管,严把船舶适航关和船员适任关。加大通航水域的巡航巡查力度,着重加强重点船舶、重点水域、重点时段、重点环节的管控,严查“六不发航”、签单发航、水情传递和救生衣行动等制度执行情况,严防易燃易爆和危险品上船,严厉打击超载、冒险航行、非客渡船载客等违法行为。
三是强化公路管理安全。重点加强对国省干线、县乡公路沿线的长大桥隧、危桥危涵、公路缺口和可能滑坡路段的巡查监测,加大对事故多发、急弯险路等路段安全警示标志设置、除险加固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的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排除险情、消除隐患。汛期受暴雨灾害影响的区县,要严防次生灾害发生,确保公路、桥梁、隧道运行安全。严格落实治理货车超限有关措施,在货运流量集中的国省干线、县乡公路路段,会同公安交警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货运“双超”违法行为。
四是强化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督促施工企业加强施工现场技术监控和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各项措施。突出施工现场、民工驻地、办公场所等重点部位,深入开展地质灾害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加强一线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安全生产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严防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