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5日,巴中市召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调度会,市委副书记李映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府副市长刘襄渝主持会议并对全面加快推进我市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作了具体安排。
会议要求,要提高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增强督察问题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坚决按期把督察问题快速整改销号。要端正态度,务实抓实工作。党政“一把手”是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充分调动整合各方力量,扎实推进整改。要确保按期交账,各整改责任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省座谈会和市约谈会要求,紧盯11月20日完成项目建设和12月底彻底销号这两个时间段的目标,千方百计整合各方资源、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要素保障,全力追赶进度,全力推进整改。要严格把控工程质量,在项目建设中绝不允许发生腐败问题、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
会议强调,要把所有要求转化为务实工作,加班加点追赶进度,做到施工不停、督查不停,确保每日有进度、有成效。要严格督查督办,市目标绩效办、市环委办严格按照9月4日约谈会要求,继续对40个重点问题实行“一周一调度、一周一督办、一周一通报”,每周现场核查指导,将推进情况书面径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并全市通报。今年必须销号的问题,市环委办会同相关部门,定期调度,专项督导。要强化工作力量,按照问题类型,组建专班,落实专人,专项推动问题整改。定期会商研判,统筹协同推动。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指导,协调解决具体问题。
会议要求,要逗硬追责问责,对督察整改中发现的一些久推不动、进度迟缓或者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的,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对未能按期完成整改,影响全市整改销号任务的,依法依规逗硬追责问责,绝不姑息。
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分别通报了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推进和全市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推进情况。
市委、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市级相关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各区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和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