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有序推动土地流转。通过对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促进承包地经营权有序规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全区累计发展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500余家,流转土地23.26万亩,推动土地高效配置。
二是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依托乡村特色资源,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匠心、业主自筹等方式,在传统村落、精品村寨、特色景区和乡村旅游示范带上,建成乡村旅游民宿72家,新规划建设“巴山民宿”8家。
三是加强政策激励。完善“政、银、企、保”合作模式,设立乡村振兴贷分险金,2019年至2022年,区财政每年出资500万设立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信贷分险基金,每年贷款担保额度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