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中市巴州区寺岭镇狮子寨村发生一起邻里纠纷。牟某的母亲在茶园干活时因言语不和被邻居屈某打伤至肩胛骨骨折。牟某当即报警,并向天马山司法所申请人民调解。接到申请后司法所及时与当事人取得联系,经调查了解到屈某系精神病人,司法所与派出所及时对接,决定启动“公调对接”程序。经多次与双方当事人亲属沟通,2020年8月27日下午,屈某的监护人屈某东答应同牟某一道到司法所接受调解。
调解过程中,天马山司法所、派出所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了解到矛盾焦点为牟某母亲陈某的医药费赔付责任划分。伤者当事人认为:屈某虽为精神病人,但陈某被打是事实,此次陈某受伤住院的费用屈某应该承担全部责任。屈某东辩称:是陈某先挑起是非,明知屈某精神状态不正常,还无理取闹导致屈某动手打人,是他们过错在先,我不该承担医药费。调解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根据双方陈述,调解员首先组织双方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针对纠纷产生的根源,调解员严肃指出屈某动手伤害对方是引发纠纷的根本原因,应该承担相应责任。但鉴于屈某本人的精神状况,且双方系多年邻居,之前关系一直挺和睦,不能为这些小事影响多年的感情。通过调解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耐心细致地讲解做工作,双方当事人均认识到自己在本案中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双方各退一步,此次损害赔偿纠纷终于得到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