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我市与成都、德阳、眉山、资阳、遂宁等五市签订《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推进同城化发展和区域协同合作协议》,建立执法合作“四大机制”,有效推动城市联动和监察协同。
建立案件协查机制。在对方异地调查、取证、送达劳动保障监察文书的,可直接要求对方涉案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协助调查、取证、送达文书。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在处理对方辖区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时,将涉案单位的违法信息收集整理,定期由市级劳动监察机构统一向对方通报,并对双方依规评定的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结果互认共享。
建立治欠联动机制。联合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互派人员参加对方的专项检查和交叉执法活动。对重大欠薪违法行为和欠薪“黑名单”实施跨区域联合惩戒,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
建立工作交流机制。根据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商定议题,轮流主办劳动保障检查工作研讨会,联合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培训,互派人员参加对方组织的业务培训。并组织本地劳动保障监察员到对方挂职锻炼或跟班学习,促进工作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