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机制,主动防范。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调查、危险性评估、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严格落实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制度,对辖区内各类地质灾害特别是地质灾害易发区、暴雨集中区、旅游景区、交通干线和中小学校等人口密集区,以及切坡和沟口建房区域、在建重要工程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不定期的排查和巡回检查。认真落实地质灾害“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工作机制,强降雨来临前要组织受威胁群众主动避险。
科学监测,精准预警。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地质灾害动态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及时更新完善以乡镇、村(社)党员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网络,加大专业监测投入,在危险性高、危害性大的隐患点安装自动化监测设备。加强国土、住建、水务、气象等部门密切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不断提高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精细化水平,扩大预警预报覆盖面,科学指导和服务群众主动避险,有效防范地质灾害。
强化应急,科学应对。根据辖内2020年防灾形势和防灾任务,在汛前科学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各乡镇在汛前组织相关部门开展1次以上的实战型、实用型应急演练,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责任人和专职监测员要组织受威胁群众开展普及型、简易型应急演练,切实通过广大群众亲身参与,增强防灾意识和避险能力,提高各方协调联动和应急处置能力。
常态督查,严肃追责。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定期通报,重点检查值守履职、预案执行、巡查监测、工程治理和避险搬迁等防治措施落实情况,保障防灾责任、防灾部署、防灾措施落实到位。抓好对乡镇地质灾害防治的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防灾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责任不明确、问题整改不及时、抢险救援不力的,坚决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