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人社扶贫攻坚行动。以“三位一体”统筹就业扶贫,建成就业扶贫示范村257个,就业扶贫车间33个,吸纳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1005人,开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贫困劳动力1.68万人。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为15.99万贫困人员代缴养老保险费,为23.01万人按时足额发放养老待遇, 实现应保尽保、应发尽发。
实施农民工服务保障行动。依托基层服务平台和驻外办事机构、商会、劳务基地联络处、农民工服务站为外出农民工开展点对点、一站式返岗服务,帮助119.98万农民工实现安全返岗务工。
实施就业创业引领行动。举办“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暨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公共就业服务系列活动51场次,提供岗位10.51万个,其中本地岗位2.26万个,促进城镇新增就业1.35万人。加大返乡下乡创业回引力度,为322家企业兑现创业补助138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527万元,促进673人实现成功创业。
实施社保降负稳岗行动。严格落实社保费“减、免、缓、降”政策,阶段性减免企业单位社保缴费2.19亿元,涉及企业5122家,惠及职工85018人,延期、缓缴社保费5089万元,涉及企业4865家,惠及职工80767人。
实施根治欠薪清零行动。扎实开展根治欠薪夏季攻坚行动,为270人追发工资待遇822万余元,立案查处举报投诉案件12件,为140名劳动者追发工资待遇57.47万余元。(李光明 席鼎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