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定禁放区域。出台《通江县城区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东城社区、南街社区等10个区域为禁放区域,明确禁放时间和相关惩处措施。
开展联合执法。组织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巡查工作,杜绝在县城禁燃区域范围进行烟花爆竹售卖,从源头上抓防控,对于违规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今年以来,已收缴并销毁各类烟花爆竹3187件。
加大宣传教育。对烟花爆竹禁燃区内商铺、饭店和企业等逐家告知。利用电视、广播、宣传车等进一步广泛宣传禁燃禁放、查处实例。在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张贴禁放通告200余份,悬挂标语10余幅,扎实营造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氛围。(刘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