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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通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6-09 17:52:35

6月8日上午,巴中市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新闻发布会。会上,巴中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市扫黑办副主任耿福琴向全市人民和社会各界通报了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和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放在工作首位。201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批示要求,在省院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始终把专项斗争作为一项全局性、战略性的政治任务,以“六个突出、六个发力”为抓手,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纵深。截至目前,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涉黑涉恶犯罪58件221人,批准逮捕45件146人,受理审查起诉涉黑恶犯罪51件249人,提起公诉23件79人,判决8件52人。
  二、强化法律监督,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运行。严格落实中央、高检院的要求,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确保不枉不纵。一是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通过阅卷了解案情、个案研讨理清(侦查)思路、深度介入构建证据体系等方式,向公安机关提出意见建议,将证据问题解决在侦查阶段。截止目前,全市共提前介入重大涉黑恶案件30件,召开协调会议30余次,提出侦查取证意见400余条。二是严格标准批捕、起诉,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但不认定为涉黑恶犯罪12件42人,起诉但不认定涉黑恶犯罪22件126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3人;追捕(诉)漏犯9人,纠正移送起诉漏罪13人,书面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件。三是落实市院统一把关要求,市院建立了对涉黑涉恶案件统一把关制度,对基层院所有在办涉黑恶案件,全程跟进掌握情况,共指导把关各类涉黑恶案件25件,改变涉黑恶定性5件,改变下级院不捕决定或理由5件。同时,要求基层院所办涉黑恶案件均由检察长、分管检察长任办案组长,靠前指挥、亲自办理,带头出庭支持公诉,增强示范引领,提升办案质效。
  三、注重成果转化,努力在司法办案中深入推进长效常治。一是纵深推进破网打伞,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共收集上报涉恶腐败及“保护伞”线索13条,核查上级交办的黑恶举报线索16条,确保人人都见面、件件有回音。二是纵深推进“打财断血”,将打财断血作为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重要内容,侦查期间建议公安机关深挖彻查被告人的财产并依法查封、扣押,为挽回被害人损失、打财断血做准备,起诉时依法向法院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三是纵深推进综合治理,高度重视办理涉黑恶案件的成果转化,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展开深入调研,提出切实可行的社会治理建议,向相关部门发出加强社会治理的4份检察建议均及时得以整改,市院根据全市涉枪暴和毒品犯罪案件情况攥写的《部分农村地区社会治安防控隐患的分析报告》《毒品犯罪形势分析报告》先后得到省院冯键检察长的肯定性批示,市扫黑办决定把相关问题纳入专项斗争予以整治。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也是关键之年,如何把中央“六清”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既是对公检法机关办案能力和水平的考验,更是对大家政治站位的一次重要检验,任务十分繁重,检察机关处于刑事诉论的中间环节,具有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在后续工作中, 我们重点要做好三方面工作。一要强化责任意识,“六清”既是专项斗争工作要求又是政治责任,检察机关坚决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二要强化把关指导,市院领导将沉下去,一对一挂包指导案件,把案件定性、证据收集固定、打财断血、破网打伞、社会治理等工作抓实抓细,确保批捕、起诉案件力争一次过关,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三要强化沟通协调,检察官发挥好诉前主导作用,高质量构建侦诉审沟通会商案件机制,通过检察官、法官提前介入案件,及时把起诉证据标准和审判证据标准传导到侦查机关,把认识问题和分歧解决在庭前,确保诉讼效率。


责任编辑:唐方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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