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岗位开发有广度。按照“因事设岗、按需设岗、以岗定员”的原则,结合当前就业形势和政府阶段性重大任务需要,科学、规范、合理设置公益性岗位,重点开发农村安全饮水、乡村道路维护、城区清扫保洁、地质灾害监测、疫情防控等岗位。截至目前,全县分批开发公益性岗位共5117个,同比去年增加310.12%。其中,开发村级公益性岗位共3546个,开发乡镇公益性岗位共469个,开发临时性公益岗位共1102个。
(2)人员安置有精度。要求村级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必须用于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优先安置大龄、残疾、家庭特别困难的贫困劳动力,乡镇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原则上用于安置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县级部门开发的公益性岗位,鼓励安置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据统计,目前全县已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686人。
(3)过程监管有力度。规范程序,牢守入口关,严格申报审核,杜绝重度残疾、不能正常履职等不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员从事公益性岗位。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各用人单位认真落实管理责任。采取电话抽查和现场突击检查等方式,加强岗位管理监督,确保人岗一致,用工真实。经核查,已发现12个公益性岗位出现人岗不符现象。(李成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