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江县人民检察院在持续推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就一起长达10余年的民间借贷纠纷组织召开听证会,最终该案以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的方式成功化解,十年干戈终化玉帛。
案情回顾 2013年,吴某某夫妇向冯某某借款16万元,约定月利率3%。截至2015年8月17日,吴某某夫妇共计偿还冯某某89600元,因未按期偿还余下借款,冯某某起诉至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法院判决吴某某夫妇立即偿还借款本金16万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计息至本金偿清之日止,已支付的89600元认定为利息予以扣减。判决书生效后,吴某某夫妇未履行还款义务,冯某某于2016年开始申请强制执行。2021年中级法院指派南江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因利息计算方式、计息起始时间节点等问题产生分歧,法院两次出具利息计算告知书,双方当事人均不服提起异议、复议。 公开听证解心结 南江县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及时调阅了执行卷宗,查阅法律规定和最高检、最高法典型案例,并询问了双方当事人。通过审查,案件中存在法律争议问题,故在征求双方意见后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听取意见,并邀请人民监督员、法院执行人员参加。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该案的调查情况以及审查结果进行了详细说明,并对偿还顺序、适用利率等进行了深入阐释,同时对法律适用作出了解释,人民监督员也分别表达了意见。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当场偿还剩余欠款,十余年矛盾彻底化解。